曾報名去年3月立法會新界東地區補選的劉頴匡,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劉頴匡選舉呈請勝訴,而該次311新界東補選中勝出者的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則被裁定為非妥為當選。
范國威今日(10月4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他認為事件明顯是政府及選舉主任當初行政失誤在先,指現時卻要由當選人承擔責任有欠公允,亦褫奪投票給他的選民意願。
法庭早前亦裁定,曾報名角逐去年3月立法會港島區地區補選,但最終未能入閘的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選舉呈請勝數。法官同時裁定,於補選勝出的區諾軒並非妥為當選,區諾軒亦已經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