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一間海鮮火鍋酒家及其員工分別因管有不完備的度量衡器具及供應重量不足的海鮮,違反《度量衡條例》,今日(10月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千元及3千元。
據法庭文件,涉事酒家為潮福蒸氣海鮮火鍋料理。海關人員早前到該間位於新蒲崗的食肆,點選1斤蜆。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蜆的重量較宣稱的少5.39兩,而秤量蜆的彈簧秤在沒有負重時的讀數為2兩。
根據條例,任何人使用或管有任何偽誤或不完備的度量衡器具以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萬元。此外,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應貨物時,必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假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