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佐敦一帶示威 8人暴動罪成判囚44至56個月

涉參與佐敦一帶示威 8人暴動罪成判囚44至56個月


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期間大批示威者於佐敦一帶支援。警方在現場拘捕多人。

當中10人被控以「暴動」罪,其中2人另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兩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其餘8人經審訊後,其中7人罪名成立。除一名18歲被告被判入勞教中心外,其餘各人於今日(10月28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4至56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是次暴動涉及近千人,非即興發生。案發時汽油彈不絕的場面儼如「地獄圖」,為社會造成極大傷口。暴動示威者公然挑戰執法者及政府,把九龍區的心臟變成戰場,無視其他市民應有的權利,故判刑須具懲罰及阻嚇作用。

8名今天面對判刑的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 : DCCC 6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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