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45歲旅客判囚8個月

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45歲旅客判囚8個月


一名入境旅客因處理及進口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1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個月以及罰款。
   
海關人員9月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5歲的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40,6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577,000元,應課稅值約465,000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