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前年荃灣襲警罪成 分別判囚10及11個月

兩男前年荃灣襲警罪成 分別判囚10及11個月


兩名男子被指於2019年10月在荃灣拒捕並拳毆警員,及後疑遭搜出剪刀、丫叉等物,兩人否認襲警及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

上月兩人被裁定兩項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不成立,但三項襲警罪成。裁判官彭亮廷今日(11月1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宣布兩被告分別判囚10個月及11個月。

案情指,22 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荃灣無合法權限或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並襲擊兩名警員。至於28歲被告冼則被控同日同地攜有丫叉、金屬珠、行山杖、打火機及剪刀,襲擊一名警員。

案件編號:STCC3772/2019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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