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收粉末信 律政司稱警方必嚴正執法

西九龍法院收粉末信 律政司稱警方必嚴正執法


今午(11月11日)4時許,警方接獲西九龍法院大樓保安報案,指收到一封裝有白色粉末的可疑信件。

經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查後,相信並無危險成分,警方已檢走有關粉末作進一步檢驗。事件中有8人需要疏散,無人受傷。警方將案列作刑事恐嚇,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對於司法機構接獲一封恐嚇司法人員的信件,律政司發聲明指,《基本法》第85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必須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若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遭受恐嚇,特區政府重申,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

律政司警告,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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