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積金局入稟區域法院,向蘋果日報追討今年4月至6月,逾港幣180萬強積金欠款。
《蘋果日報》今年6月停刊。
根據入稟狀,原告積金局因應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於2021年4月至6月的供款期內,未有就其相關員工的收入繳付強積金供款及供款附加費,遂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第18(1)1及18(2)條向被告所申索港幣1875224.09元。
積金局發稿重申,僱主有責任準時為每名僱員登記強積金計劃,並依法定期供款。局方重視每一宗僱主違規個案,會嚴肅跟進,如有需要亦會採取適當法律行動。
案件編號:DCCJ 5245/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