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佔領遭警毆傷 now工程人員向政府索償

採訪佔領遭警毆傷 now工程人員向政府索償



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在2014年11月25日於旺角佔領區採訪期間,被警員指控襲警,隨後證據不足獲釋。李今日(11月22日)入稟高院原訟庭,向政府提出民事訴訟。

訴訟的原告為李小龍,而被告則為律政司司長,入稟狀指,李小龍在2014年11月25日晚上約9時08分,在旺角上海街509至511號附近,遭多名警員襲擊和毆打,致身體受到實際傷害,以及遭到非法禁錮。

他指今次事件除了令他身體有損傷之外,更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精神及心理障礙。

原告指出,有關警務人員的侵害人身行為,政府作為他們的僱主,要負上民事責任,作出賠償。

now新聞台發聲明,指入稟是李小龍個人決定,作為僱主全力支持他取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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