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29歲旅客判監3個月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29歲旅客判監3個月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1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和罰款500元。

海關人員於11月2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9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19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89000元,應課稅值約65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