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上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訊時,被告申請保釋遭拒,今日(11月26日)法院再處理保釋申請,結果被告准以10000元保釋外出,惟不得離港,以及每星期向警方報到兩次,案件將於明年1月再訊。
控罪指26歲姓周男子,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港鐵西灣河站B出口,沒有合法牌照下管有彈藥,包括9枚手擲式催淚彈彈殼,28枚催淚彈彈殼,1枚已碎裂的手擲式催淚彈,1枚海綿彈彈殼和1枚橡膠子彈彈殼。
一名19歲男學生被控在去年盜用他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登記,今早(3月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8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對於英國等國通過舉辦所謂「香港媒體自由」活動,肆意就香港特區保障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的情況大放厥詞和污衊抹黑,香...
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昨日(3月21日)早上被國安處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拘捕,涉嫌干擾證人家屬。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
已解散的支聯會及成員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副主席何俊仁2022年8月22日獲准保釋。消息稱,何俊仁涉嫌在保釋期間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