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包圍警總向警吐口水 43歲男子判囚10個月

626包圍警總向警吐口水 43歲男子判囚10個月


今年6月26日警察總部被包圍,一名43歲男子涉嫌噴污玻璃門,以鐵馬堵塞警署側門,並向警員吐口水。他承認刑事毁壞、襲警及非法集結3項罪名。

案件今午(11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被告被判監禁10個月,另須向警方賠償1670元維修費。

商業罪案及調查科總督察胡妙儀表示,警方對法庭裁決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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