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一港兩制」設北部特區法 李小加倡大政府模式加快發展

提「一港兩制」設北部特區法 李小加倡大政府模式加快發展



特首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提出「北部都會區」計劃,因應有關建議,港交所前行政總裁兼全國政協委員李小加提出「一港兩制」概念,就發展「北部都會區」,建議訂立《北部特區法》,摒棄窒礙發展的制度,同時吸收個別大陸優良政策,以大政府模式,發展「北部都會區」。

李小加接受《信報》訪問時提到,不妨把未來的香港設想成「南香港」及「北香港」,其中「北香港」可藉《北部特區法》建立新的發展方式去建設,認為沿用現行制度發展,或會困難重重困難。

至於「北部都會區」以外的「南香港」,則繼續沿用現行的模式,毋須改變,從而達成「一港兩制」。

李小加指出,「一港兩制」是管治制度上的改變,而非政治體制的變更,強調「一國兩制」及普通法制度一定要維持,絕不能動搖,繼續擔當連接中外的「轉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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