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子涉前年開設通訊程式Telegram群組,干犯煽惑暴動、煽惑縱火、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等9罪被捕,至今羈押近20個月,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指下星期一(12月6日)判刑。
消息稱控方有意申請沒收令,充公Telegram群組訂閱者存入被告戶口的逾港幣164萬款項。
他被控在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在Telegeam群組「開掛之達人」轉發近1200則訊息,包括提出打開港鐵緊急車門、於馬路放置紙皮箱堵路,以及用大學化學資源製造爆炸品等。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獨自犯案,而且犯案時間短,只以轉發訊息的形式煽惑他人,希望法庭考慮他及早認罪而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又指涉案通訊群組受眾只有近兩萬人,較其他公開平台的受眾少。
案件編號:DCCC853/2020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