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稅券利息調高至0.4%

儲稅券利息調高至0.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授權,將儲稅券所應付利息的利率調整。由12月5日開始,新的年率將從現時的0.3167%更改至0.4000%,即根據新的利率,每月每100元可賺得利息0.0333元。

儲稅券的利息是按照單息計算。利息是由購買當日至使用該券繳稅的日期止,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亦可按比例賺取利息。

儲稅券用作繳付稅項,才可計算利息。如將儲稅券的本金值歸還予其持有人,則不會支付利息。

儲稅券利率會跟隨市場利率走勢而定時作出調整。現時該利率是參照三間發鈔銀行100,000元至499,999元十二個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每月作出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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