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列加拿大為高風險地區 聖誕起由當地抵港須健康證明

政府列加拿大為高風險地區 聖誕起由當地抵港須健康證明


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風險評估,以及疫情的變化和發展,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刊憲維持已實施的條件,並將加拿大加入高風險地區。有關指明將於12月25日生效,並維持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根據最新指明,到港人士如在登上從香港以外地區到達香港的民航飛機的當日,或在該日之前的14日內,曾在上述指明地區停留,相關到港人士必須提供一份由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發出的中文或英文報告,當中載有相關由以上指明地區到港人士姓名,並顯示相關由以上指明地區到港人士已接受一項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而檢測樣本是在飛機的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取自相關由以上指明地區到港人士,檢測結果呈陰性。

政府早前訂立第599H章,就從極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實施檢測及檢疫條件。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已在較早時候刊憲指明有關措施適用於19個指明地區,即孟加拉、比利時、厄瓜多爾、埃塞俄比亞、法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哈薩克斯坦、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羅馬尼亞、俄羅斯、南非、土耳其、烏克蘭、英國及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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