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學生涉去年黃埔非法集結 1人罪成囚8個月

4學生涉去年黃埔非法集結 1人罪成囚8個月


去年10月27日,4名學生在紅磡黃埔被捕,涉嫌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其中一人被搜出管有一把29厘米長的錘。

經審訊後,其中一名23歲女被告今日(12月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並擬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共3項罪名成立,判監禁8個月,至於其餘3個被告則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判刑時指,女被告早知集結者的行為和規模,認為其意圖必定是夥同他人與警方對抗,加上案發時她除帶備錘和意圖逃避刑責的口罩外,亦帶備了手套以防留下指紋,最終判她監禁8個月。

至於另外3名被告,裁判官認為警員描述相當普通,不足以辨認身份,加上現場人數眾多,警員不可能得知所有人衣著,亦不排除衣著相同的可能。

4名年齡介乎15至23歲男女,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紅磡德安街與紅磡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被判罪成的女被告,則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29厘米長的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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