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發言人表示,為取締紅山半島臨海獨立屋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已在上個月完成巡查所有臨海獨立屋,並正根據巡查結果陸續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及飭令停止佔用土地通知。署方在審視證據和徵詢法律意見後,亦會考慮對違規者提出檢控。此外,兩個部門亦已在本月於屯門蟠龍半島就臨海或近斜坡獨立屋的懷疑違規情況展開聯合行動。
發言人表示,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於9月22日開展大規模聯合行動,按「風險為本」的執管方針,聚焦巡查紅山半島臨海一帶其餘85間獨立屋,即早前已巡查山泥傾瀉位置的四間獨立屋以外的臨海獨立屋,並已成功進入全部85間獨立屋巡查及搜證。現階段發現當中29間獨立屋同時涉及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40間涉及僭建,1間涉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其餘15間未有發現僭建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
由於有部分獨立屋的僭建情況需作進一步視察及搜證,最終涉及僭建的獨立屋數目將有待核實。屋宇署和地政總署正分別根據《建築物條例》和《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陸續發出清拆令或通知,飭令相關業主拆除私人處所及土地上的違例建築物,及飭令相關人士拆除政府土地上的構築物及停止佔用該土地。
就涉及影響斜坡或樓宇結構的個案,業主須委任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向屋宇署提交修繕建議書(包括評估有關違例建築工程對整體斜坡及樓宇結構的影響)及建築圖則,以及取得署方批准及同意後,根據批准圖則由註冊承建商修復樓宇受影響部分;有關修復工程須於命令發出的日期起計90天內展開及150天內完成。就不涉及上述情況的違例建築物,業主須委任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註冊承建商,循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及程序進行清拆僭建物工程,並於命令發出的日期起計30天內展開及60天內完成有關工程。屋宇署亦會把命令送達土地註冊處在業權註冊紀錄登記,即俗稱「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