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zza Hut前經理串謀詐騙工資 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Pizza Hut前經理串謀詐騙工資 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一名連鎖快餐店前經理串謀詐騙該店工資及佣金共逾15000元,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今日(12月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稱,考慮到被告在案中沒有個人得益,故判處他非監禁刑罰。
               
案情透露,37歲被告鄧永棟於案發時是必勝客餐廳總經理,主管位於大埔寶湖道的外賣與送餐分店。麥偉芳及邱錦檀先後於不同時期任職該分店的助理經理,直屬鄧永棟管理。包括張明超在內的兩名司機速遞員負責送遞該分店的食物訂單。
               
張明超於2016年9月中遇到交通意外後,獲必勝客批准放病假至2017年4月中。由於人手短缺,鄧永棟與張明超於2016年10月協議,由張明超於週末及公眾假期駕駛該餐廳租賃的貨車繼續送餐。
               
他們又協議,張明超不會掃瞄其職員卡以記錄值勤,至於他的工作時數及送遞之訂單,則會計算入另一名司機速遞員的紀錄內。該司機速遞員會將職員卡放在辦公室,讓鄧永棟、麥偉芳及邱錦檀能掃瞄該卡以延長其工作時數,並按有關安排將由張明超執行的工作計算在內。有關安排直至2017年4月為止,涉及的工資及佣金估計逾15000元。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