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53歲旅客判囚38日

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53歲旅客判囚38日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8日及罰款500元。
   
海關人員1月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53歲的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5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2000元,應課稅值約18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