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表證成立 法醫指傷勢或自殘造成

林子健案表證成立 法醫指傷勢或自殘造成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報稱被人擄走禁錮,警方調查後,控告他虛報有人犯罪,案件今日(1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專家證人指傷勢很可能由自己造成,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控方今早傳召衞生署法醫科高級醫生賴世澤作供,他指林子健腹部傷痕,幾乎都是向同一方向打及平行,像是用右手打肚皮。至於林子健大腿的傷勢,每邊有五個十字架釘書釘,而自殘者大部分傷勢都對稱。

對於林子健聲稱被拳打及掩口鼻迷暈,賴世澤指正常人會掙扎,但林子健沒有綁過及掙扎的痕跡,亦未見瘀傷或擦傷。

案件編號:KCCC25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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