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月26日)就《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刊憲,以落實在高鐵西九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有關早案將於一周三呈交立法會首讀,以完成「一地兩檢」之「三步走」程序的最後一步「本地立法」。
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經批准的《合作安排》,草擬《條例草案》,並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審議,以期早日獲得通過,讓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於今年第三季通車時,能實施「一地兩檢」安排。
《條例草案》訂明,除就保留事項外,就中國法律及香港法律於內地口岸區的適用而言,並就內地口岸區的管轄權(包括司法管轄權)的劃分而言,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的範圍,視為處於香港以外並處於內地以內。
然而早前香港律師會理事會已發表聲明,指當局需要釐清「一地兩檢」安排的法理基礎。聲明指香港要面對的法律議題是「於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的程序,是否符合普通法的法治理念及《基本法》」,聲明解釋,在香港慣用普通法作出決策,司法判決書內會詳盡解釋作出其判決的理據。若人大常委的決定採用或被視為採用不同的模式,則會產生逐漸損害《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的風險。
(圖片來源:港台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