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截圖)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1月29日)召開特別會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出席會議,她在會上被問到有否參與取消香港眾志周庭參選資格的事宜,在議員多次追問下,她才承認為有給予意見。
鄭若驊被泛民議員問到,何時開始政府能為言論自由及政治主張設限,若今次有人講「民主自決」而不能參選,將來的設限內容又由誰人決定。鄭若驊表示,選舉主任是按照相關依據、選舉條例及立法會條例作決定。她又被追問是否有參與取消周庭參選資格的決定,鄭若驊開始時稱整個律政司都有向選舉主任給予法律意見,在被多次追問下,她才承認自己有份參與其中,給予意見。
鄭若驊強調,決定某名參選人的資格是否有效,是由選舉主任自己決定,不是她,也是林鄭月娥作決定。
在會議上,鄭若驊主動說到自己有多個物業都有僭建問題,所以僭建都是購入時已存在,又指不認識上任業主,而有關僭建物都正進行修復工程。她又指,現時名下已沒有物業涉嫌違規或有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