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員及一名警署警長涉嫌收取報酬,向一名商人提供警方調查一宗黑幫仇殺案的資料,3人均被起訴。今日(1月31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到2月14日判刑,期間3人還柙候判。
3名被告依次分別是47歲警員李潤福、50歲警署警長葉國良,以及46歲商人洪偉明,他們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3人均否認控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指,首被告及次被告收取報酬,向第三被告披露尚未公開的資料,故裁定3人罪名成立。
案情指,2014年10月5日發生一宗黑幫仇殺案,當中有1人遭斬死,案件後來由西九龍總區接手調查,案中有人落網亦有人潛逃中國,有人則以50至60萬元向警方買情報,以知悉調查進度等機密資料。控方指,首被告隸屬天水圍分區,次被告則隸屬九龍城情報組,兩人均沒有參案件調查工作。而首被告在2014年10月8日,向次被告傳WhatsApp訊息,稱有人想知調查資訊。
廉政公署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期間,前後6次監聽次被告與第三被告,控方指第三被告曾有討論過案件證據及調查進度,而首被告則向第三被告「教路」,應如何面對警方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