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發布煽動文字罪成 六旬婦放棄上訴即時服刑

法庭內發布煽動文字罪成 六旬婦放棄上訴即時服刑


一名67歲婦人,去年初涉在法院旁聽期間作出滋擾,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罪成,被判囚3個月。

該婦人原定於今日(1月31日)到高等法院提出定罪上訴,但她透過律師決定撤銷上訴,法官隨即撤銷其上訴申請,下令她即時服刑。

67歲女上訴人趙美英報稱無業,她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即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案裁決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HCMA 4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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