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警員及一名警署警長涉嫌收取報酬,向一名商人提供警方調查一宗黑幫仇殺案的資料,3人上月底均被判罪名成立,案件押後到今日(2月1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兩名警員李潤福及葉國良分別被判3年及2年半,商人洪偉明則被判2年3個月。
3名被告依次分別是47歲警員李潤福、50歲警署警長葉國良,以及46歲商人洪偉明,他們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官上月底指,首被告及次被告收取報酬,向第三被告披露尚未公開的資料,故裁定3人罪名成立。
案情指,2014年10月5日發生一宗黑幫仇殺案,當中有1人遭斬死,案件後來由西九龍總區接手調查,案中有人落網亦有人潛逃中國,有人則以50至60萬元向警方買情報,以知悉調查進度等機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