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柬埔寨直播訛稱遭凌虐 台灣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判囚2年

赴柬埔寨直播訛稱遭凌虐 台灣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判囚2年


台灣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柬埔寨直播造假案,當地初級法院裁定,兩人觸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遭判兩年有期徒刑,並罰款400萬瑞爾(約7700港元)。

本名陳能釧的「晚安小雞」,近日自稱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的凱博園區直播,訛稱遭凌虐、搶劫。柬埔寨調查指,全案為自導自演,並以損害柬埔寨形象將「晚安小雞」拘捕,本名魯祖顯的阿鬧也被帶走。

柬埔寨華文媒體《柬中時報》報道,西初級法院法官裁定,「晚安小雞」和阿鬧觸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

西哈努克省長郭宗朗表示,「晚安小雞」和阿鬧犯下嚴重錯誤,不能只是口頭訓斥,如果原諒他們,還會有人繼續抹黑柬埔寨。兩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將被移送法辦,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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