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被列為非法社團 政府正式駁回陳浩天上訴

香港民族黨被列為非法社團 政府正式駁回陳浩天上訴


去年保安局引用《社團條例》,禁止提倡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該黨的召集人陳浩天之後提出上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正式駁回上訴。陳浩天表示,會諮詢律師後再作決定。

上訴委員會認為,有證據顯示民族黨並非空談,而是有行動,根據過去的言行,認為難以保證民族黨不會使用暴力,加上民族黨有鼓吹仇視中國人,故認為保安局有足夠理由禁止民族黨運作。

保安局在去年7月17日,指收到警方社團事務主任建議,指有合理理由相信,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和公眾秩序下,希望保安局局長行使《社團條例》151章8條行使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到去年9月24日,政府刊憲正式禁民族黨運作。一個月之後,陳浩天在上訴期限屆滿當日提交上訴書。

陳浩天又指,在上訴書最後有提及行政長官及8名行會成員曾公開評論事件,故要求當局處理上訴時,有關人士需避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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