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經展開《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3月17日)出席公開場合後表示,《國歌法》目的是為了讓廣大市民尊重及認同國歌,而並非刻意立法,令市民難以跟從,甚至要接受刑罰。
林鄭認為,近日坊間提出了許多情景,似乎是過分憂慮,強調法例是要防範故意詆毀國歌的行為。她指香港近年很多事都引發過份反應,反映社會欠缺信任,強調今屆政府會重建社會互信。
被問到會否就《國歌法》進行公眾諮詢時,林鄭指公眾諮詢只是一個標籤,她指政府由昨日提出文件,到7月於立法會首讀,未來3至4個月社會可不斷表達意見,政府的建議亦會交予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審議,她不明白為何一定要堅持做公眾諮詢,才符合到大家要求。
對於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今年復考的問題,林鄭稱經過數年的爭議後,是時候有定案向前走,她說自己教育理念是由專業領航,亦願意聆聽前線意見,而今次復考TSA,既有專業領導,亦聽取了很多意見。
(港台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