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針對蓄意散播虛假信息刑事罪 李家超稱制訂相關法例具爭議性

無針對蓄意散播虛假信息刑事罪 李家超稱制訂相關法例具爭議性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議員黃定光質詢時指,對有人在抗疫期間惡意散播謠言,導致市民搶購食米及廁紙等物資,政府已即時發出新聞公報譴責造謠者。政府強調,現時所實施的疫情防控措施不會影響中港貨運,食品目前供應正常,並沒有來貨不足的問題,市民無須擔心,並呼籲市民同心抗疫,對謠言提高警覺,密切留意政府發放的資訊,切勿被謠言誤導。

李家超指出,儘管目前香港並無針對蓄意散播虛假信息的特定刑事罪行,但互聯網的世界並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任何鼓吹他人犯法,無論有關行為是否發生在互聯網上,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關法例規管。

他指有鑑於資訊科技、電腦和互聯網被利用來從事犯罪活動的潛在可能,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一個小組委員會已在2019年1月就電腦網絡罪行展開研究。小組委員會通過其研究工作會找出電腦網絡迅速發展帶來哪些挑戰,檢討現有法例和其他相關措施,也會探討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發展,並建議可作出哪些法律改革。

他又提到,透過互聯網,特別是社交媒體及通訊軟件,任何信息均可迅速傳播,這正正為執法機關帶來獨特的挑戰。再者,有關為針對蓄意散播謠言制訂專項法例的建議,涉及多項複雜和具爭議性的議題,例如對人權的保障、如何界定某些言論為謠言、如何界定謠言對社會的影響及其程度、如何證明發布有關言論的人士蓄意散播虛假信息以影響公共秩序,以及訂立特定刑事罪行是否最有效的應對措施等,這些問題都必須考慮並由社會作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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