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受賄案 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受賄案 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今天(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央視報就,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陳戌源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換屆籌備組組長、中國足球協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項目承攬、投資經營、賽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協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8103萬餘元人民幣,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

黃石市中級法院認為,陳戌源的行為構成收賄罪,金額特別龐大。其在中國足協任職期間,為多間球會和地方足協在賽事安排、聯賽晉級、裁判判罰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破壞足球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生態環境,對國家足球事業造成嚴重損害;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具有酌定從重處罰情節。

(圖片來源:央視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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