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遭入稟覆核參選資格 法院押至明天頒判詞

區諾軒遭入稟覆核參選資格 法院押至明天頒判詞

於3月11日立法會補選後,一名市民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在港島區當選的區諾軒之參選資格,法官表示申請人在補選進行後才入稟,是脫離現實,將案件押後至明早頒判詞。 

申請人黃大海在其入稟狀指,區諾軒曾於2016年在中聯辦外焚燒《基本法》,並說過不介意再做一次,認為他的相關行為有違確認書中擁護《基本法》之要求。 

區諾軒之代表律師則指入稟人在程序上錯誤,應該透過選舉呈請來挑戰選舉結果,要求法庭撤銷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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