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院命令意圖北上離港 涉醉駕休班警再被捕

違法院命令意圖北上離港 涉醉駕休班警再被捕


一名姓盧休班警於2016年涉嫌醉駕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被捕,昨日(4月6日)涉嫌於審訊結束前企圖離港,違反法庭命令,再被警方拘捕,今日(4月6日)應訊。

昨日入境處在深圳灣口岸發現42歲姓盧休班警員企圖離港,得悉法庭命令盧於完成審訊前不得離港,因而通知警方將他拘捕。姓盧休班警員今日就違反法庭命令,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法庭批准他繼續保釋,但保釋金增至2萬港元,並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及逢星期一、三、五須到深水埗警署報到。

案情指,2016年10月8日凌晨4時左右,警方於太子道東進行反酒後駕駛行動,期間42歲姓盧休班警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早前被控以「酒後駕駛」罪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他因酒後駕駛罪,於觀塘裁判法院已被判以罰款5000元、停牌6個月及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惟由於「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的審訊尚未完結,法庭命令盧於完成該罪名的審訊前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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