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院商可按各自情況 編排可供觀眾飲食放映場次

商經局:院商可按各自情況 編排可供觀眾飲食放映場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日(4月15日)表示,首階段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後,戲院商可按各自的情況,編排可供觀眾飲食的放映場次。

商經局指,因應政府公布首階段放寬社交距離措施,戲院將於4月21日起重新開放,而回應業界希望可恢復在戲院飲食的訴求,政府特別在是次放寬適用於戲院的社交距離措施中,加入個別放映廳在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可讓觀眾飲食的安排。院商可按各自的情況,編排可供觀眾飲食的放映場次。政府會檢視首階段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實施情況,並會適時作出調整。

商經局重申,戲院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防疫抗疫安排,如場地容量限制為50%、同一行座椅中不可有連續超過四張座椅被佔用、定時進行清潔及消毒、不得進行現場表演;顧客亦須持有有效的「疫苗通行證」、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佩戴口罩、量度體溫等。

政府在平衡各方考慮後,決定若個別放映廳在符合特定要求的情況下,可容許顧客在廳內飲食,有關要求為一是涉及該電影院運作的所有員工均已接種三劑疫苗,或為已接種兩劑疫苗的康復者,或持有醫學豁免證明書。

二是個別放映廳內同一場次的所有入場顧客均已接種三劑疫苗,當中12歲以下小童及過去三個月內康復者,如已接種兩劑疫苗亦可視作符合入場要求。

(Pixabay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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