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進口貯存有害電子廢物 回收場及入口商負責人被判罰款

非法進口貯存有害電子廢物 回收場及入口商負責人被判罰款



環保署於去年9月及10月的執法行動,偵破多個新界北區和元朗回收場非法收集、貯存和處理廢印刷電路板,以及在葵涌貨櫃碼頭成功阻截從東南亞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就這一輪的執法行動,兩家涉案回收場營運公司和有關負責人,以及3名入口商分別在4月24日及今日(5月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成功定罪,共被判罰款205000元。
  
涉案的回收場,分別在北區打鼓嶺及元朗流浮山。環保署人員突擊巡查發現該兩個回收場非法處理逾19袋共約六噸的廢印刷電路板,總市值約60萬元。環保署經深入調查及蒐證後,按《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向涉案的回收場營運公司及負責人提出檢控。
  
另外,在香港海關協助下,環保署人員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兩個從新加坡及馬來西亞進口貨櫃,報稱載有電腦部件及廢五金,實際載有廢平面顯示器、廢電池和廢印刷電路板等屬化學廢物的有害電子廢物,市值合共約為十萬元。被截獲的貨櫃已即時被退回來源地,環保署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並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入口商。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