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警超速炒車 危駕脫罪罰千五

執勤警超速炒車 危駕脫罪罰千五

高級警員魏熾強,執勤期間超速炒車,危險駕駛脫罪,不小心駕駛罪成,罰款千五。

高級警員魏熾強於2016年7月5日,聲稱趕往調查一宗輕微交通意外,天雨路滑下,先在馬會道衝紅燈,後在粉嶺公路高速轉彎位失控撞壆,並在馬路上「白鴿轉」,警車嚴重損毀。事後魏被控危險駕駛,今日(5月1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裁定危險駕駛罪不成立,不小心駕駛罪成,被罰款1,500元。

案件審訊時,控方指現場時速限制為100公里,專家估計警員當時的時速介乎122至150公里。辯方為魏熾強求情,指被告領取車牌21年,未有交通案底,未被定額罰款;被告因執勤而犯案,情有可原,望能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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