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阻警截查少年 判160小時社會務服令

清潔工阻警截查少年 判160小時社會務服令

去年8月5日,一名49歲男清潔工於深水埗區高舉雙手,以阻礙一名警長截查一名少年。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他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今日(6月19日)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裁判官指出,當時被告與少年相隔一段距離,其後被告卻主動走向警長面前阻擋,認為被告是故意構成阻撓。裁判官亦強調如被告違反服務令,可被帶上法庭重新判刑。 

被告被控於去年8月5日,於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長馮耀彤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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