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夏姓港大男生,被指於去年4月至7月期間,三次偷入一名女生的宿舍內放置微型攝錄機進行偷拍,昨日(6月19日)在東區法院被控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案中的女事主去年7月在宿舍房間的書架上,發現一部微型攝錄機而識破事件,女事主在偷拍影片中除發現自己的裸體影片外,還看到被告整理鏡頭的片段,最終報警將被告拘捕。
被告為港大精算系學生,事發時與事主同入住港大聖約翰學院宿舍,事件揭發後曾向舍監承認犯案,其後警方在其電腦內,再找出13段有女事主的偷拍影片。
被告辯稱犯案是因為不懂管理壓力,並且出現抑鬱徵狀,結果在衝動下犯案,希望法院能給予機會避免監禁,以完成考試和畢業。裁判官則指案情嚴重,故判監會在判刑考慮之內。被告最終獲准保釋外出,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於7月17日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