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九龍長沙灣的西醫馮建華診所將診所的醫療廢物混入一般廢物作非法棄置,診所負責人今日(6月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被判罰款5萬元,環保署亦正考慮將個案轉介香港醫務委員會跟進。
環保署於去年12月進行突擊巡查,截獲長沙灣青山道一間私家醫務所的員工將醫療廢物混入一般垃圾並棄置於後巷,當中包括85枝附有針咀的針筒、另45枝針咀和26枝經使用的安瓿。環保署經調查及蒐證後,檢控經營該醫務所的負責人。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非常關注有個別醫療機構胡亂棄置醫療廢物的情況。自2015年,環保署在各區不定時進行了逾七百次突擊巡查,包括中西醫診所、獸醫診所、醫科化驗所和安老院等。期間另有兩宗同類的違規個案被署方檢控並已被定罪。
根據《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醫療廢物必須交由持牌醫療廢物收集商收集,或由專業醫護人員自行運送至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置。任何人士把醫療廢物混入一般垃圾棄置,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