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考慮撤回增小巴座位草案

政府考慮撤回增小巴座位草案



政府在今年4月26日向立法會提交《2017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將小型巴士(小巴)的最高乘客座位數目上限,由16增加至19個。

政府亦與法案委員會達成共識,政府會於2018年就公共小巴服務進行定期調查時,一併檢視增加公共小巴座位後的情況,亦會在下一次公共小巴數目的法定上限到期時(即2022年),再次檢視公共小巴座位上限的事宜。按此,法案委員會同意將小巴座位上限增加至19個。政府因而已向立法會通知將於6月28日恢復《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條例草案》當日一經通過新的座位上限便可經刊憲後於7月7日生效。
 
其後,尹兆堅議員在法案委員會完成《條例草案》審議工作後提出修正案,將小巴的座位上限增加至20個。立法會主席今日(6月23日)裁定尹兆堅議員可以就《條例草案》提出此修正案。當局指出,由於尹兆堅議員擬議的修正案「或會影響各種公共交通服務之間得來不易的生態平衡」,且與政府的政策原意有所抵觸,故政府必須慎重考慮其修正案會帶來的影響,並須先諮詢各公共交通業界對增加小巴座位上限至20個的意見。因此,政府認為現階段並無條件恢復二讀辯論,將考慮撤回《條例草案》,以便先詳細評估影響及進行各公共交通業界的諮詢工作。

根據現行法例,公共小巴的法定長度上限為7米,另外對小巴座位及通道安排等亦有一定規限。現時市面上的確有個別車款技術上最多可設置20個座位。下一步,政府會就是否應該增加小巴座位上限至20個的建議諮詢各公共交通業界。

事件到晚上有新進展,尹兆堅表示,由於政府考慮撤回草案,他從整體公眾利益考慮後,決定撤回他提出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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