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數個星期,關於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爭議持續升溫,因為已經去到立法會財委會討論撥款的階段,眼見港深高鐵的惡夢將重蹈覆轍,現在的情況可謂刻不容緩。梁特政府只管透過既得利益的鄉事派扮作民意代表,自欺欺人,強行衝擊民意,最終導致立會外民官衝突加劇,立會議事風範盡失,先不說東北計劃是福是禍,只看梁特政府的處事手法,已是災難。
上星期五,梁振英自拍短片,利用軟性宣傳,將東北計劃與過往新市鎮發展混為一談,指出如非當年新界土地擁有者「合作」,今天也沒有新市鎮的「成功」。全片一分零八秒,內容只有不足三百字,卻貫徹了梁氏在語言上的偽術風格,充滿謬誤及歪理,要蒙騙的是對新界發展及新市鎮政策欠熟悉及理解的市民,筆者亦嘗試找來一些歷史証據,分作上、中、下三篇,將梁特膠論一一戥破,以正視聽。
梁振英開首便說:「……過去三、四十年,我們成功發展了三個比較大型的新的新市鎮,包括沙田、屯門、將軍澳……如果當年這三個地區的居民亦提出不遷不拆而不肯搬的話,沒有可能有這三個新市鎮……」
首先,梁振英用「我們」一詞,是很,「政治不正確」。香港主權移交,特區政府成立只有區區十七年,而過去三、四十年的「我們」,其實是指誰?其實,整個新界發展,包括新市鎮計劃,都是港英時期的政策,是殖民地的「遺物」。近年不少香港人被指過於「戀殖」,隨處舞動香港旗或龍獅旗是不夠「愛國愛港」,而現在這一「特」之「首」又將前朝的事翻出來,是何居心?
算了,再說新市鎮政策,過去三、四十年,所發展出來的新市鎮,又何止三個?自1960年代起,到1990年代,新界共發展了九個新市鎮。按發展年代先後分別為荃灣、沙田、屯門、大埔、元朗、粉嶺上水、將軍澳、天水圍和東涌,現時人口共約三百三十二萬。最先開發的是荃灣、沙田及屯門三個新市鎮,在1960年代規劃,1973年開始施工。而將軍澳新市鎮是於1982年開始發展的。筆者不明白梁特的講話中,何以只挑沙田、屯門、將軍澳這三個地區來說,而這三個地區也不是同期發展,發展模式也不一樣,實在不明所以。

此外,如果說昔日新市鎮發展時沒有收地問題,是大錯特錯。相反,港英時期為了應付當時新界的土地擁有者,亦即今日的鄉事派,付出了相當的代價。土地,並不是當時新界地主本著梁特所說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無條件的送出來。下圖是1961年11月20日,《工商日報》的一則標題:「反對新界土地政策,明天再度掀起高潮」,從標題中我們看到,新界地主與政府的爭端不比今天簡單,這則題目更可以「古為今用」,非常「劃時代」。

曾參與荃灣新市鎮開發的港英官員,後來成為香港史學者的許舒博士(Dr. James Hayes)就指出「……1961年,政府終於同意必須遷拆大量舊民居以實施其市政建設計劃,但卻忽略了政治和家族觀念等因素……《中英北京條約》(指1898年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簽訂之前即已有人居住的村莊,問題尤為複雜,荃灣發展計劃亦未慮及此。而此等村莊恰為首批拆遷對象。自荃灣工業漸趨繁盛,村民意識到地價必將飆升,遂擁地自重,更恃《北京條約》(同上)中有利維持其權益之條款(因《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訂明:「……在所展界內,不可將居民迫令遷移,產業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築造炮臺等官工需用地段,皆應從公給價……」),百般阻撓政府計劃實施。另一方面,村民心態其實亦極困擾,唯恐財產受損,危及生存。他們的頑固對抗,使荃灣開發遭受巨大的阻力。」(見許舒著《滄海桑田話荃灣》一書頁100。)
下圖是1964年8月4日《工商日報》關於荃灣收地問地的報道,從內文中可見,當時港英政府的主要對手,是新界鄉議局,當年沒有衝擊立法局的舉動是由於鄉議局自詡為新界鄉民的「民意代表」,而實際上當年該局的確是擁有較大的民意「授權」,即使港英政府亦不得不「顧忌」三分,加上鄉議局組織較緊密,針對新界發展下設「反對土地政策小組委員會」,可見其所謂「反對到底」並非「吹水」(香港俚語,俗語「空口講白話」之謂),對照前述許舒博士的回憶錄,官民爭地的歷史即時立體地呈現出來。

這些,恐怕是梁特短片沒有告訴你的事。至於新界鄉民何以由原來準備對港英政府「勇武抗爭」,到後來「笑住口」將土地一一呈上,用來發展那不止三個的新市鎮?香港政府究竟付出了甚麼代價?請看下回分解了。
延伸閱讀:
許舒著,嘉熙語文翻譯中心譯,《滄海桑田話荃灣》(香港:滄海桑田話荃灣出版委員會,1999)。
James Hayes, Tsuen Wan: Growth of a New Town and Its People.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