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6月29日)聯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公布6項房屋政策新措施。
林鄭表示,有關措施旨在達到3個目標,包括令資助出售單位更可負擔、增加資助房屋單位供應並加強支援過渡性房屋供應,以及鼓勵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盡早推出市場。
1:修訂資助出售單位的定價政策
居屋單位將以「評估市值」的52%出售,而非原來的70%。「綠置居」的定價機制方面,折扣率會比前一期居屋出售計劃的折扣率多10%。
2:邀請市建局將位於馬頭圍道的非合作發展項目改作「港人首次置業」
馬頭圍道項目可提供450個「首置」單位。預計項目最早可在2019年第2季度取得佔用許可證。計及相關預備工作所需要的時間,估計最早可於2018年12月進行預售。「首置」單位的折扣率將較之前一期居屋出售計劃的折扣率低10%至20%,以維持房屋階梯上不同層級的相對性。
3:改撥私營房屋用地以發展公營房屋
政府會改撥合共9幅位於啟德和安達臣道石礦場的私營房屋用地以發展公營房屋,可提供約10600個單位。
4:成立專責小組協助民間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
運輸及房屋局轄下將成立一個專責小組,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協助及促成更多由民間機構推動的過渡性房屋。
5:向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徵收「額外差餉」
「額外差餉」會由差餉物業估價署按年徵收,金額為該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即200%),即大約相等於樓價的5%。
6:修改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以改善銷售手法
政府會要求發展商不論透過何種方式銷售樓花(包括招標及拍賣),每次推售的住宅單位數目,均不能少於有關預售樓花同意書所涵蓋的住宅單位總數的20%。如果剩餘未賣出的住宅單位數目少於總數的20%,發展商須一次過推售所有剩餘單位。上述20%的規定會在宣布後即時生效,並適用於「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下地政總署新收到及現正處理的預售樓花同意書申請。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