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價17.5萬追加到79萬元 裝修公司董事違商品說明條例罪成

報價17.5萬追加到79萬元 裝修公司董事違商品說明條例罪成



一間裝修公司及其董事因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7月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3萬元及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投訴,指一間裝修公司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室內設計及裝修服務。經調查後,發現該公司以優惠價格提供一份內容含糊及誤導的報價單,在裝修工程開始後向投訴人追加8份報價單,由最初報價17.5萬元,最終加至79萬元,於是作出檢控。

今次為海關首次引用《商品說明條例》的「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向裝修公司提出檢控。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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