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港人領養澳門格力犬 漁護署推特別進口檢疫安排

方便港人領養澳門格力犬 漁護署推特別進口檢疫安排


就近日有市民欲從澳門賽狗場領養格力犬,漁護署已完成對有關狗隻來港的風險評估,並與澳門當局達成協議,在確保本港公眾及動物健康的情況下,讓本港市民從澳門領養有關格力犬的進口得到特別安排。
 
就貓狗的進口,署方根據狂犬病出現的風險,將各地區分成3個組別,澳門現時屬於第三組別,申請人必須事先向署方申請特別許可證,提交合規格的犬隻疫苗注射紀錄,才會獲登記預留檢疫設施,該等設施為先到先得。

基於需求殷切,現時輪侯犬隻檢疫設施需時約4至5個月。由第3組別國家或地區入口的貓狗均須在抵港後,於已預約的檢疫設施接受不少於120天的隔離檢疫。由於該賽狗場將於本年7月21日關閉,欲申請領養有關狗隻的市民,循現行機制並不能有足夠時間辦領進口狗隻來港的手續,因此漁護署作出特別安排,以協助有意申請者進行領養。
 
根據港澳雙方的協議,該些將進口香港的格力犬,須持有官方狂犬病注射及其他傳染病的官方預防針注射紀錄,包括犬瘟熱、犬病毒性肝炎及犬病毒性出血腸炎。狗隻在狂犬病注射最少30天後在澳門官方抽血及送漁護署指定化驗室檢驗狂犬病抗體水平以證明符合本署要求。申請人須安排狗隻自抽血後於澳門境內逗留不少於90天,並要取得澳門政府向有關狗隻發出的出口健康證明書。
 
申請人須於8月31日或之前向漁護署提供有關狗隻的狂犬病抗體水平報告及預防針注射證明書,以申請特別許可證。狗隻到港時必須符合有關特別許可證的進口條款,來港後則須進行不少於30天的家居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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