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砵蘭街暴動罪重審申請 高院禁報道聆訊內容

梁天琦砵蘭街暴動罪重審申請 高院禁報道聆訊內容

高等法院早前未就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與另外兩名被告之砵蘭街暴動罪達成有效裁決。律政司向法庭申請重審,將與另一宗暴動罪案件合併處理。案件今早於高等法院審理,由梁天琦一方就兩案合併一事陳詞。 

法官黃崇厚頒下命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發表有關今天法律程序的聆訊內容,直至法庭另有命令為止。他又指,報道內容只可提及被告名稱、年齡和職業、雙方大律師代表、若案件押後聆訊進行的日期和地點,以及被告的保釋安排等,否則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 

梁天琦今早由囚車押送往高等法院。法庭聆訊約一個多小時後暫時休庭,下午三時半再開庭。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涉及梁天琦等五名被告的案件,將在明天審前覆核,預計需花四小時。相關案件將於本年11月8日正式開審,預料為期30天。 

梁天琦早前已被法庭裁定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及承認襲警罪,共判監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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