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截圖)
選舉事務處(選舉處)在今年3月的特首選舉時,遺失了載有全港378萬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7月18日),就事件發表評論,指選舉處各級職員在事件上因循大意,對場地保安危機意識薄弱,管理層監督不力,要承擔責任,敦促該處要汲取教訓,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申訴專員公署指,在審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個人私隱專員公署及選管會三方的報告後,認為已列出多項改善建議,故該署認為毋須再就事件主動進行調查。
但該署有就事件與選舉處人員會面,並指出選舉處未有檢討以往選舉的做法,除了資訊科技管理組職員外,該處沒有其他職員知道帶去亞博館的手提電腦,是載有全港選民資料。而今年3月時,是有一名選舉部前線職員發現,可在電腦系統中取得個人資料,並透過上司向資訊科技組職員查詢,但事情沒有進一步跟進。
該署認為,選舉處職員帶手提電腦到亞博館,是因循地跟隨過往做法,而該處各層級包括管理層在內,對此事毫不在意,並再次違反常理地將手提腦帶到亞博館。該署又指,選舉處忽略了亞博館作為後備場地,其資訊保安的重要性,是選舉處保安危機意識薄弱。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選舉處所涉各層級職員因循大意,當中資訊科技組職員漠視保障個人資料的重要性,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她敦促選舉處從事件中汲取教訓,盡快實行政制局、私隱署及選管會報告中的改善建議,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選舉處回應時指,接受申訴專員公署的評論,重申已從事件汲取深刻教訓,亦再次就事件對公眾造成不便和困擾,表示由衷致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相信選舉處已汲取深刻教訓,並會就個人資料及場地保安等,採取改善工作,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