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來港男廚師借醉強姦案 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入獄6年半

湖南來港男廚師借醉強姦案 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入獄6年半


一名由湖南來港定居的24歲男子,前年在一派對後,趁酒醉與一名認識9天的女子發生性行為,結果被女事主家人揭發,女事主指曾表示「不」進行性交。該男子被控一項強姦罪,並罪名成立,法官指他趁事主酒醉時發生性行為,又沒有用安全套,判處他監禁6年半。

24歲被告謝嘉倫,現職為廚師,由湖南來港定居。他被控一項強姦罪,經審訊後,陪審團今日一致裁定強姦罪成立。女事主作供時曾指,因為酒醉只記得事發當日,被告與她性交,而她有向被告說「不」,但不獲理會。被告則稱,女事主當時清醒,並多次作出挑逗,又指對方享受性交過程,並沒有作出反抗。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知道錯誤,又指被告是中國來港的新移民,對香港法律及文化都不認識,有些港人對新移民有負面感覺,希望法官不要有此偏見。法官則回應指,這與案件無關。

法官判刑時稱,案發前事主只見過被告一次,而事主作供並沒有誇大其詞,又指被告利用事主酒醉時,無法表達意願下犯案,控罪嚴重,而且性交期間又沒有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擔憂,故判處被告入獄6年半。

案情指,謝嘉倫前年8月在一派對後,送認識了9天的女事主回家,並在女事主家中將其強姦。女事主胞弟指,當日凌晨發現被告扶胞姐回家,兩人均滿身酒氣,後來發現被告在房間與胞姐進行性交,遂告知母親。事主母親走到房間喝問被告做甚麼,但被告沒有停止行為,事主母親離開房間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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