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曾因爆竊被判入獄的前警員,出獄後又再犯案,他利用他人的身份證到銀行提取及轉走款項,3名受害人共被盗去約657萬元。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串謀盗竊及2項盗竊罪,今日(7月29日)被判囚3年10個月。
案情指,62歲被告陳榮佳去年1月至2月期間,到銀行出示他人身份證,首兩次提取或轉帳至另一個戶口,涉款657萬元。最後一次被銀行職員發現身份證已經報失,揭發事件。
被告於1975年加入警隊,2007年因涉及一宗交通案件,被警方勒令退休。

一名曾因爆竊被判入獄的前警員,出獄後又再犯案,他利用他人的身份證到銀行提取及轉走款項,3名受害人共被盗去約657萬元。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串謀盗竊及2項盗竊罪,今日(7月29日)被判囚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