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建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香港民族黨最遲要在8月7日前提交書面陳述,早前召集人陳浩天表示,已經要求延長申述期限至10月,又向對方提出5點要求,包括要保安局和警方交出所有對他的監視紀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今日(7月30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事件雖屬政治事件,指5點要求避免當局有斷章取義和事先協調的情況出現,從而追求法律上的程序公義。
陳浩天又批評,事件已充斥了許多不公,例如身兼有關上訴委員會主席的特首林鄭月娥,在上訴前已表明要遏止港獨,表示整個過程都極不公義。當被問到如當局駁回上訴延期或決定禁止民族黨運會有何打算,陳浩天則指已有計劃,未有透露詳情。
對於上星期五(7月27日)行會成員湯家驊指《社團條例》針對社團行動和建立目標,涵蓋未註冊和註冊後、有運作的團體,又指如果支聯會成立目的表明是反對中國的制度,便可能會出問題。
陳浩天回應有關言論時斥責湯家驊作為資深大律師,指香港作為普通法社會,不能假設某人將會犯罪而作預防性措施,此等言論違反其自身專業操守及知識。陳浩天又直言,即便日後他以個人身分繼續發表言論,政府仍然有可能用其他條例阻止他繼續宣揚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