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桃劫案搶金鏈 5男女認罪判囚10至14個月

涉偷桃劫案搶金鏈 5男女認罪判囚10至14個月


早前本港發生多宗街頭盜竊案,包括備受關注的「偷桃」劫案。有老翁先後在不同地方被兜搭,其後遭熊抱及抓下體後,被掠去金鏈。

涉案5名持港澳通行證的男女,事後被控盜竊罪,案件今日(8月3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他們認罪,其中4人判囚14個月,餘下1人則監禁10個月。

5名被告食次為劉英紅(52歲,公司經理)、方明香(52歲,農夫)、李雲祥(54歲,公司經理)、黃發勝(51歲,地盤工人)及李紅(52歲,退休人士)。他們均持雙程證來港,劉英紅和李雲祥、方明香和黃發勝為夫婦關係。

控罪指,劉英紅、方明香、李雲祥及黃發勝於2023年3月4日,在香港仔東勝道2號2樓樓梯偷竊一條金鏈連玉墜,價值港幣20000元,而上述物品為姓陳事主的財產;同年4月4日,在紅磡蕪湖街紅湖大廈1樓樓梯偷竊一條金鏈,價值港幣30000元,而上述物品為姓高事主的財產。李紅則被控於同年4月4日,在馬鞍山恒安邨停車場後樓梯偷竊一條金鏈,價值港幣25000元,而上述物品為姓郭事主的財產。

案件編號:ESCC78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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