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榮才是真正的教壞細路

林超榮才是真正的教壞細路



林老師事件還未結束,各方輿論繼續,但要數多人廣傳的,是林超榮的一篇鴻文。林文以課室、球賽作比喻,指出林老師不應闖封鎖線,繼而指出不越過封鎖線,形同不衝紅燈,是常識。林進一步解釋,封鎖線內是警察辦事,目的是恐防發生意外,傷及無辜。另外,他又指警察無理由要應付每一個發問的市民,市民和警察應互相尊重。最後,他指出林老師最大問題是「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把事件弄到不可收拾」。超人認為老師「未能正己怎可以正人」,並得出結語「普通的街頭謾罵,大部分人用政治包裝,轉移問題」。

封鎖線內,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封鎖線內, 青關會意圖破壞法輪功的街站,用橫額遮擋他們。線內一片混亂,警察正常的做法,是分隔兩幫人,避免發生肢體衝撞。但警察卻圍住兩幫人,任由他們爭執,隔開希望仗義執言的朋友。此外,按謝連忠律師分析:「根據《公安條例》第17條4節,即使警察有權「阻截和封閉」通道,仍只適用於違規的公眾集會(50人以上)或遊行(30人以上),不適用於一般或其他情況。林老師事件不屬這情況。」所以,這條林超榮視作神聖不可侵犯的封鎖線,不但不合理,而且更有濫用警權之嫌。此外,按當時線內的情況,明眼人一看就能分辨出是青關會滋擾法輪功,而警察不加阻止。林超榮先生的比喻,抽空了實際處境,以為用球賽、教室就可以含混過關。實情是,當時的比賽,形同球證黑哨;當時的教室,教師一味偏袒。

超人的語言偽術

球證、教師、警察應該持平處事,這是常識。面對無緣無故的衝紅燈,警察當然要查辦;但若為了拯救稚子,衝出馬路,卻換來一票罰款,那就不是常理了。再說,一般街上警察辦案,市民一般不會過問,免得惹麻煩。根據影片,林老師並非唯一質疑警方處事之人,當時已經有不同的市民質疑警方當時的做法,亦有不同的市民希望出手相助。林超榮繼續漠視常理,故意扭曲。林超榮以拍戲為喻,也是比喻不倫。當人家在街上拍電影,香港人一般都很識趣,不會騷擾;但這件事的本質根本不是拍電影,而是實在的當街欺凌。林超榮把仗義執言描述為「情緒發洩」,實在是扭曲常識。

林超榮在其結論指林老師用了最惡劣的方法,這是一個不公允的評價。林老師確有擅自闖封鎖線,和警方理論,後演變為大吵大鬧。但觀其吵鬧原因,卻是因為警方機械式的回答,只一味勸她離場,並沒有真正處理當時真正的問題。林超榮揪着這一點不放,大做文章,說她「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把事件弄到不可收拾」,是誇大其詞,故意抹黑。而他評論林老師「未能正己怎可以正人」則更是歪理,在街上路見不平,出言理論,有何不正?至於是誰把政治問題,抽空淡化成一場衝突,則大家可明辨矣。

教壞細路?
此文出街後,有不少人叫好支持。他們持的理由,不外是擔心社會激化,怕粗暴的行為會影響小孩等。第一,他們的觀點,和林超榮一樣,把問題的處境抽空,放大林老師罵人的部分,卻不問她為甚麼鬧。第二,這些贊同林超榮的人,訴諸滑坡理論,把一宗街上發生的事件,推展到「萬一第日個個學生都上堂罵老師,怎算」,尤有甚者,覺得此事曝光,已經對小朋友做成實質影響。這種滑坡理論,出自恐懼與無知。一次教師在街頭罵警察的事件,若能向小童解釋清楚原由,根本就是一次公民教育;相反,刻意放大當中的片段肆意抹黑,忽略事實之全局,這才是真正教壞細路。


延伸:
《熱血公民教育》第46集:從法理規範的角度看林慧思事件


(《頭條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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